第四届CDA-宝洁杯杰出贡献奖获奖者蔡瑞康教授
2009年11月16日
蔡瑞康,男,江苏泰兴人,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成员,空军总医院激光激光整形美容中心首席专家、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美容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卫生部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副主任。
生平:
1935年2月27日出生于江苏泰兴;
1953年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皮肤、花柳病专业;
1958年8 月入党;
1966-1967年师从中医名师赵炳南;
1976-1977年师从中医名师朱仁康;
1991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968-2001年先后任解放军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全国皮肤性病中心主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皮肤病药理基地主任。
曾历任总后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第四、五届委员,全军皮肤科专业组副组长,国家卫生部化妆品安全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任国家卫生部化妆品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卫生部化妆品不良反应防治协作组组长,国家卫生部性病专家咨询季员会副主任,全军性病防治指导组组长。
还担任11种医学期刊的常务编委、编委。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81篇,其中对液氮喷雾技术临
床应用、中西医结合光化学疗法技术临订应用、军队卫勤项目的研究等为国际首次报告,先后主编专著、教材10部,代表作有《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国标GB)》(1999年)、《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实施指南》(1999年)、《化妆品的危害性与防治》(2003年)等。
曾带领科室人员先后研制出治疗皮肤病的外用药膏、药水和内服中药共15种,研制或改造各种治疗仪器11种;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共16项;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1991年国务院授予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被评为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现担任中央保健局和军委首长的医疗保健工作; 2005年,他所在的皮肤科在“全军皮肤病中心”基础上,又被确定为军队系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他本人被解放军总后勤部任命为“名老中医国家师承制博士生导师”。2009年5月,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通令,为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蔡瑞康教授荣记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