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对公立三级医院开始巡查
2010年08月05日
太原省卫生厅出台《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省卫生厅对政府设立的公立三级医院 (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企业设立的三级医院和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巡查,力争3年内对大型医院巡查一遍。
此次巡查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型公立医院在坚持公益性,维护人民健康
权益,提高运行效率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医院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服务质量、行风状况,倾听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完善政策措施。
巡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法。巡查重点内容包括:是否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是否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是否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医疗服务、价格情况、费用清单等信息是否公开等。 据悉,巡查结果将作为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评价依据并上报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院校、企业。巡查评分将记入等级医院评审总分,约占30%,如发现医院不配合、不整改的,将给予黄牌警告、暂缓校验、暂缓执行评审等级、撤销评审等级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