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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实施在即

自7月1日起,《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6月29日,卫生系统贯彻实施《侵权责任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并指出,和谐医患关系是医改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法律,强化内部管理,构建医疗纠纷大调解格局,为医改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马晓伟指出,《侵权责任法》是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其中第七章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专门规定,对于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医疗卫生界要抓好全员学习培训工作,确保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执行法律精神。

马晓伟要求,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各项核心制度、技术规范的落实,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科室、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规范病历资料的书写、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差错,从源头防范医疗损害。要大力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机制,构建医疗纠纷大调解格局。要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要依法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要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医闹”、医托和号贩子等违法犯罪现象,改善医疗执业和群众就医环境。

在会上,中华医学会介绍了医学会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情况;江苏省卫生厅介绍了狠抓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情况;山西省卫生厅介绍了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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